声明公开道歉扬子晚报登报声明 本人xxx及宿州市xx酒水招商x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一并称我方)就与南京xxx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xxx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事,声明如下:1、我方认可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苏民终 609 号民事判决,承认侵犯了xxx公司的“xxx”等商标的专用权。
2、我方与xxx公司不存在任何的隶属、委 托 和 加 盟 等 关 系 ,在www.xxx公开道歉扬子晚报登报声明xxxxx.com 网站上的宣传和声明均为虚假。3、我方正式向南京xxx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公开道歉,由于我方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给xxx公司及“xxx”品牌带来的不良影响,表示由衷的歉意;4、本人周民生及宿州市xxx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认识到此前行为的违法与不当,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特此声明! 声明人:xxx 宿州市xxx餐饮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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