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巩固村7号地块保障房项目临时用电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南京市浦口区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浦口区巩固村7号地块保障房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一、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1、标段名称:浦口区巩固村7号地块保障房项目临时用电安装工程2、工程地点:浦口区巩固村立新路与团结路西南侧3、工期:10 日历天三、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同时具备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2013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类似项目经历;(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符合,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符合,提供承诺书原件)(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提供承诺书原件)(6)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符合,提供承诺书原件)(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原件)(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获取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人请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在指定时间内到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南京市江东中路186-1号宏普捷座701室),进行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节假日除外。费用3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时间:自2017年1月20 日至2017年1 月25日止,上午0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五、评分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其参加投标: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招标人:南京市浦口区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186-1号宏普捷座701室代理机构联系人:金芸电话:17715289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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