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法院送达公告有效吗?扬子晚报属于省级报纸,所有的公告都是有效的,办理请咨询我们的电话和QQ进行了解,工作人员会给您耐心讲解。
公告朱艳梅:我局先后两次去你家中送达《整改通知书》,皆因家中无人送达未果,后又通过中国邮政两次向你寄送,均由他人(未具名)代收(不能视为有效送达),现我局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整改通知书》(建房管整字〔xxxx〕x-x号):你于xxxx年xx月在对建邺区应天巷xx号xx幢xxx室进行装修改造过程中未经许可擅自变动房屋结构:拆除卫生间、厨房等处承重墙。此行为违反了《南京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现责令你立即停止违法拆改行为,并于接到本通知后xx日内补办行政许可手续或采取加固性措施恢复原状,确保房屋使用安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xx日,即视为送达。请你于公告期满xx日内履行整改通知要求。逾期未履行,将依据《南京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对你进行行政处罚。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xxx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x,联系人:郑宏伟、王瑢,南京市建邺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二○一六年七月十二日
扬子晚报、江苏经济报、江苏商报、新华日报、江苏法制报、省级报纸公告发布,刊登广告发布热线:400-661-9909 15905145739 QQ:1924655326 传真:025-84460253 地址:南京市白下区中山南路230号 安瑞大厦4楼419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