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股权转让协议》通知泰华扬子晚报解除股权通知
江苏泰华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泰华扬子晚报解除股权通知
2014年8月,贵司胡高明(钱超)与本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本人将在泗阳仁慈医院的全部股权转让给贵司;医院除承担双方认可的债务外,贵司另行支付本人股权转让款250万元,如任何一方违约,则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一百万元。协议签订后,贵司至今未按约履行协议。因贵司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现本人书面通知贵司,即日起解除与贵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并保留追究贵司违约责任的权利。泰华扬子晚报解除股权通知
特此通知。 泰华扬子晚报解除股权通知
通知人:戴俊业
2016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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