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听时间: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 在线律师:饶奋斌 (江苏朗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先生:我与妻子因感情问题分居,我想单独买房另住,但我经济能力有限,而父母经济比较宽裕,想为我购置房产。听说如果父母赠与给我一套房产的话,有可能算作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请问是这样的吗? 饶律师:不是。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最高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中也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你父母为你购置房产,如果能证明资金由父母提供,且有相关的赠与合同(该合同最好经律师见证或公证机关公证),即可证明该房产虽然是在婚姻取得,但仍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3日接听《律师在你身边》(025)96096-1-1的是江苏润商律师事务所崔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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