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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资格告别“终身制”
  • 作者:佚名 2014/9/16 8:05:44 来源:扬子晚报 【字号: 】 查看

    中小学教师资格将告别终身制,在职教师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据悉,常州市是江苏省的唯一试点城市,今年10月10日将率先开展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常州市教育局新闻发言人日前向记者介绍了相关情况,并邀请本报进行全程监督。

    通讯员 常教轩 记者 郭靖宇

    中小学教师

    跟“铁饭碗”说再见

    据介绍,自2011年至今年上半年,教育部分三批在浙江、湖北、上海等10省(市)逐步开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去年8月,教育部正式出台了《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并决定今年新增江苏、吉林、福建、四川、陕西5省为试点省份。我省制定了《江苏省实施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细则(试行)》,并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常州市成为江苏省唯一试点城市,首先开展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

    “实行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制度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打破教师资格终身制,激励教师主动参加培训学习和寻求专业发展,潜心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常州市教育局新闻发言人、教育局副局长王定新表示,与此同时,还能够让行政主管部门与学校摸清“家底”,有效管理教师资格。过去,成为在编在岗的教师之后,基本上等于捧上了铁饭碗,未来,这样的局面将被打破。“注册不合格的教师是不能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铁饭碗’彻底打破了。”王定新副局长表示,这一注册制度相当严格。

    公办校在编在岗教师需注册

    民办校今年暂未纳入

    据王定新副局长介绍,目前教师定期注册范围包括: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举办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在编在岗人员,在地方教研室、少年宫、电化教育等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并可评聘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的在编在岗人员,以及五年制高职中专门从事中专层次教学的在编在岗人员。其他人员和退休教师不在注册范围。不过,今年的注册暂不包括技工学校、民办普通中小学、民办幼儿园和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在岗教师。

    “这里说的教师包括专任教师,从事学校管理并承担教学任务的校级领导,符合学校岗位职数要求、又承担一门课程及以上教学任务的学校其他管理干部,承担实验教学工作的教师和担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教师。”王定新副局长表示,教师注册并非只针对一线教师,领导同样没了“铁饭碗”。

    怎样才算注册合格?

    需要德、能、绩都具备

    达到什么条件才能注册合格呢?《江苏省实施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细则(试行)》中给出了明确规定。教师要想首次注册合格必须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良好的师德表现;满足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条件并能够提供聘用证书或与所在学校签订的聘期一年及以上的聘用合同;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其他人员申请注册前一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如果要做到定期注册合格,除了教师资格、良好师德以及身心健康之外,还要求每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每个注册有效期内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其中县级以上培训学时不少于180学时,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每5年到企业实践累计不少于5个月。 

    “评判合格不合格的依据归纳起来就是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王定新副局长表示德、能、绩一个也不能少。

    注册不合格

    “后果”很严重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如果注册不合格或者逾期不注册的话,后果会“很严重”,不仅不得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得评聘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甚至连原所持证书也不再受理重新注册、不能继续使用。据介绍,只要有以下情形之一,就会注册不合格: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的;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的。

    据介绍,在注册不合格与注册合格之间,还有一个注册结果叫做暂缓注册。未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和省教育厅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的;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但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挂职、借调、培训、学术交流、短期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因患重大或难以治愈性疾病且无法从事正常教学连续达到2年以上的;首次注册前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一个注册周期内任意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含未考核)的;受党政纪处分未解除的。如果有以上这些情形,将会暂缓注册。虽然在暂缓注册期间仍然可以承担教学工作,不过,不得评聘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据介绍,注册时,对教师资格证书上的任教学科与实际任教学科暂不作一致性要求。“现在的一些学校确实存在教师兼课的情况,现在暂时不在这一方面作要求。”

    10月10日起开始注册

    “代课教师”不在注册范围

    在确定常州成为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城市后,常州市教育局组建了相关机构,进行了一次摸底。“常州市的教师共有3.9万多名,10月10日到11月10日期间,教师提交申请注册的材料。”据介绍,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的教师先进行注册,辖市区属学校随后跟进。“区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市教育局进行复审,省教育厅进行终审。”据介绍,因为是第一年进行这项工作,目前尚无法确定完成审核的时间,不过,预计12月可以完成。未来,将根据国家要求,在常州市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稳步推进。也就是说,全省60万教师离资格注册也不远了。

    “在常州基本不存在教师无资格证的情况,仅有民办的幼儿园等民办机构存在极少数无资格证的情况。”据了解,没有编制的“代课教师”并不在注册范围。“代课教师通过自身学校,取得教师资格证,通过教师招考成为在编在岗的教师后,才会纳入注册范围。”

    在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不属于注册对象的教师资格证书持有人虽然不参加定期注册,但是教师资格证书按目前的政策仍然有效。“也就是说,如果取得教师资格证后,没有当老师,也就不用参加定期注册。这本教师资格证还是有用的。”

    这些信息你可能需要

    教师定期注册的常用网址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江苏教育网: www.ec.js.edu.cn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www.jseea.cn

    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江苏教师教育网) www.jste.org.cn

    教师定期注册可以去这里咨询

    (1)网络咨询。通过江苏教育网“在线咨询”栏目咨询。

    (2)电话咨询。

    考试和认定政策咨询电话:025-83239421,83335135(省教育厅)

    考务工作咨询电话:025-83235921(省教育考试院)

    定期注册电话:

    0519-85681337(常州教育局)

    0519-86644867(常州教师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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