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丁波)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并经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换函确认,无锡等10个城市将作为第四批试点城市将于8月18日(下周一)正式开通赴台湾个人旅游业务。 昨日,记者从无锡市公安局获悉,无锡办理对象为本市户籍居民。居民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未成年人还需父亲或母亲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陪同办理,户口簿不能体现监护关系的还需携带出生证;登记备案人员需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由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关于同意___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办理地点:无锡市局、江阴、宜兴出入境办证大厅均可受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据悉,新办《大陆证》及个人旅游签注需10个工作日,收费50元;持有效《大陆证》单独申请个人旅游签注需6个工作日,收费20元。无锡市公安局已推出“三表合一”便利举措,有需要的市民可填写一张申请表同时申办护照、港澳证和大陆证三本证件及签注;在办理好《大陆证》及个人游签注后,还须前往有资质的旅行社办理台方“入台许可”,无锡有资质的旅行社为无锡市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入台许可”的赴台事由需与《大陆证》签注事由相符;赴台个人旅游(G)签注为六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出行前请确认签注是否过期;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旅游在台湾停留时间自入境台湾次日起不超过十五天,提请广大市民遵守台方有关规定,避免非法滞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