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映中的《变形金刚4:绝迹重生》(以下简称“变4”)可能再度惹上官司。重庆市武隆喀斯特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隆景区”)近日召开发布会称,因“变4”未按照协议执行,准备正式起诉“变4”及其中国合作伙伴一九零五(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电影网)。 武隆景区总经理黄道生表示,双方在拍摄前就签订协议,最后决战的拍摄以武隆天生三桥为背景,展现武隆天坑地缝等景观,并与电影网及美国派拉蒙影业公司(以下简称“派拉蒙”)约定,“在电影画面中将以地标牌的方式醒目地呈现‘中国武隆’的标识”。但在电影上映版本中,该标识并未出现。此前派拉蒙曾委托中国合作伙伴电影网回函,表示“愿意更改这个错误,会在随后发行的DVD、电视及数字等播放平台中,显示中国武隆的标识;并向武隆景区提供一个包含正确标识的特别版镜头,用于武隆景区宣传”。但这样的解决方法并未让武隆景区满意。 对于起诉情况,武隆景区法律顾问张宇龙表示,此次维权主要涉及两方面,首先为知情权,即武隆景区要知道是何原因导致电影中未出现醒目的中国武隆标识。此外,要维护合同权益,根据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要求违约方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不过对于具体赔偿数额,张宇龙表示还没有明确数字。 杨 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