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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清算、注销公告2014年3月12日
  • 作者:未知 2014/3/12 8:12:30 来源:扬子晚报广告部 【字号: 】 查看

注销公告

  苏州市科生劲自控技术有限公司股东(会)于2014年3月10日决定解散该公司,并于同日成立了公司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人:陈纪华     联系电话:13771704150

  地址:苏州市水香七村  邮编:215000

  苏州市科生劲自控技术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4年3月10日

  苏州碧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于2014年3月10日决定解散该公司,并于同日成立了公司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人:郑蔚琴     联系电话:13862429750

  地址:苏州市相城黄桥    邮编:215132

  苏州碧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4年3月10日

刊登报纸各类广告登报、人才招聘、招商、旅游、美食、汽车、房产、建材、装饰、教育、培训、租赁、供求、遗失、声明、法院、减资、清算、注销、债权、合并、转让等各类广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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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南京市白下区中山南路230号安瑞大厦4楼4198室

  苏州凡欧电子有限公司股东(会)于2014年3月10日决定解散该公司,并于同日成立了公司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人:郑蔚琴     联系电话:13862429750

  地址:苏州市相城黄桥   邮编:215132    

  苏州凡欧电子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4年3月10日

  启东市东宏五金厂(普通合伙)股东决定注销公司,注册号:320681000316885,并成立公司清算组。请债权人自注销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特此公告。

  联系人:袁新忠   电话:15250606910

  地址:启东市汇龙镇大洪村十一组  邮编:226200

  启东市东宏五金厂(普通合伙)

  2014年3月7日

  启东市振松机械厂(普通合伙)股东决定注销公司,注册号:320681000317478,并成立公司清算组。请债权人自注销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特此公告。

  联系人:陆正松   电话:15250606910

  地址:启东市汇龙镇大洪村十一组  邮编:226200

  启东市振松机械厂(普通合伙)

  2014年3月7日

  南京罗格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于2014年3月7日决议解散公司,并于同日成立了公司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人:匡皓    联系电话:15371007025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青云巷3号1幢506室

  邮编:210000

  南京罗格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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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南京市白下区中山南路230号安瑞大厦4楼4198室

  苏州三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于2014年1月10日决定解散该公司,并于同日成立了公司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人:林荣清     联系电话:66102290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凤北荡路198号

  邮编:215144

  苏州三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4年3月11日

  南京佑沃嘉商贸有限公司(注册号:320107000108215)股东会于2014年3月11日决议解散公司,并于同日成立了公司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人:陆艳  联系电话:13913801773

  常熟市恒邦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股东(会)决定解散公司,并已成立公司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人:朱昭    联系电话:13913689838

  地址:常熟市尚湖镇王庄迎阳路53号

  常熟市恒邦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4年3月11日

  常州市佐亿服饰有限公司股东(会)决定于2014年3月8日解散公司,并已于同日成立公司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人:李维锋     联系电话:13961233535

  常州市佐亿服饰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4年3月11日

  常州玛克丽商贸有限公司股东(会)决定于2014年3月8日解散公司,并已于同日成立公司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人:袁瑶    联系电话:13488973668

  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芷泉街31号1栋1单元1号

  常州玛克丽商贸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4年3月8日

  沭阳玉锦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于2014年3月5日决议解散公司,并于同日成立了公司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人:钱敬阳       联系电话:13951246220

  地址:开发区义乌路186号   邮编:223600

  沭阳玉锦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4年3月6日

  沭阳臻善纺织品有限公司股东会于2014年3月4日决议解散公司,并于同日成立了公司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人:胡敏     联系电话:18951366000

  地址:沭阳县经济开发区萧山路70号(江苏双金纺织品公司院内)  邮编:223600

  沭阳臻善纺织品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4年3月6日

  沭阳三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股东会于2014年2月24日决议解散公司,并于同日成立了公司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人:周飞        联系电话:18651098119

  地址:沭阳县浙江商城   邮编:223600

  沭阳三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4年3月6日

  沭阳县南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股东会于2014年3月5日决议解散公司,并于同日成立了公司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人:孙余         联系电话:13951246115

  地址:韩山镇韩西村   邮编:223600

  沭阳县南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4年3月6日

  建湖县荣发木业有限公司股东会于2014 年3月11日决定解散公司,并于同日成立了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人:王正喜       联系电话:13912537463

  地址:建湖县庆丰镇高丰村           邮编:224700

  建湖县荣发木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4年3月11日

  无锡市加徕德商贸有限公司股东会于2013年3月8日决议解散公司,并于同日成立了公司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人:钱蓓蓓    联系电话:18001515066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街道锡南路216-3五楼 

  邮编:214121

  无锡市加徕德商贸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3年3月8日

  无锡锡消安全消防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股东会于2014年3月11日决议解散公司,并于同日成立了公司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人:王建飞  联系电话:0510—87112119 

  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人民北路572号   邮编:214200

  无锡锡消安全消防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清算组

  2014年3月11日

  无锡中煌贸易有限公司股东(会)决定解散公司,并已于2014年3月6日成立公司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人:孙慧明    联系电话:0510-88609665  

  地址: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工业园区

  无锡中煌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4年3月12日

  南京福少爷餐饮有限公司股东会于2014年3月11日决议解散公司,并于同日成立了公司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请债券。

  联系人:包艳  联系电话:62517699

  地址:南京南站负一层  邮编:210000

  南京福少爷餐饮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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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兴市昱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于2014年 3月10  日决议解散公司,并于同日成立公司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人:周骥    联系电话:13706156927

  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张公巷综合楼6号

  邮编:214200

  宜兴市昱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4年3月10日

  泰州鼎铭贸易有限公司股东会于2014年3月6日决定解散公司,并于同日成立了公司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人:黄桂苹  联系电话:13952640111

  泰州鼎铭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4年3月10日

  姜堰市帛凡贸易有限公司股东会于2014年3月10日决定解散公司,并于同日成立了公司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人:陈悦  联系电话:15062996166

  姜堰市帛凡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4年3月10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14年3月10日股东(大)会决议,苏州富士宝电器有限公司拟将注册资本从2600万元减至1600万元,现予以公告。债权人可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苏州富士宝电器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0日

  根据2014年3月12日股东决定,江苏明月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将注册资本从8000万元减少至4000万元予以公告。债权人可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江苏明月新材料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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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辅导公告

  华澳轮胎设备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上市,现正接受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要求,为提高股票发行上市透明度,防范化解证券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公司愿接受社会各界和公众的舆论监督。现将有关联系方式和举报电话公告如下:

  华澳轮胎设备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为华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山南大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南鸿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南华汇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住所:苏州工业园区平胜路18号,法定代表人:陈强。

  联系人:黄良之  联系电话:0512-62812608

  传真:0512-62812552  电子信箱:kevinhuang@sinoarp.com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举报电话:025-84575515,通讯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19层(邮编210002)。

  特此公告。

  华澳轮胎设备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 3 月11日

  合并公告

  根据南京西普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与南京西普冷却机制造有限公司的合并协议,两公司合并,合并方式为南京西普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南京西普冷却机制造有限公司。南京西普冷却机制造有限公司解散注销,所有债权债务由南京西普重型机械有限公司承继。合并前南京西普重型机械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南京西普冷却机制造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合并后南京西普重型机械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

  特此公告。

  南京西普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南京西普冷却机制造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0日

  合并公告(补登公告)

  南通曼欧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万元,南通欧妮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60万元,现两公司合并,南通欧妮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吸收南通曼欧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合并后,南通曼欧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注销,南通欧妮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710万元。

  特此公告。

  南通欧妮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

  南通曼欧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0日

  吸收合并公告

  丹阳法拉电子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江苏法拉电子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3月1日获得丹阳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初步同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丹阳法拉电子有限公司和江苏法拉电子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由丹阳法拉电子有限公司承继,本公司债权人可自2014年3月1日起四十五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江苏法拉电子有限公司名称无偿转让给丹阳法拉电子有限公司使用, 丹阳法拉电子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江苏法拉电子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敏  电话:13952915188

  丹阳法拉电子有限公司

  江苏法拉电子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日

  遗失启事

  遗失袁亚琴助理物流师证书,号码:0510000000304255,声明作废。

  遗失褚剑锋导游证号为D-3205-00967 ,声明作废。

  因保管不善,常州世纪美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号为320481000080531)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本,编号分别为:320481000201301280012S、320481000201301280028S,现公告声明作废。

  南通雅兰纺织品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遗失营业执照副本一份,注册号为:320683400003191,现公告声明作废。

  因保管不善,淮安汇金樽商贸有限公司遗失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一份,编号为320804000201311180054S, 现公告声明作废。

  启东正茂纸箱有限公司遗失副本一本,其注册号为:320681000082229。声明作废。注销公告

  南京巨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股东会于2014年3月10日决议解散公司,并于同日成立了公司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人:李海武  联系电话:13301594418

  地址:溧水区永阳镇秦淮路159号  邮编:211200

  南京巨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4年3月10日

  南京辉莲保健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于2014年3月10日决议解散公司,并于同日成立了公司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人:张爱英  联系电话:13376095846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188号305室  邮编:210000

  南京辉莲保健服务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4年3月10日

  南京涵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于2014年3月4日决议解散公司,并于同日成立了公司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人:薛慧清  联系电话:13951026076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8号1203室  邮编:210000

  南京涵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4年3月4日

  常州金汉妮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股东于2014年2月8日决议解散公司,并于同日成立了公司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人:宣云洁  联系电话:15951221034

  地址:常州市戚墅堰区潞城沙河浜怡乐园台商会馆

  邮编:213023

  常州金汉妮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2月8日

  盐城市鹏飞建筑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股东于2014年3月10日决定解散公司,并于同日成立了公司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人:鞠玉华  联系电话:13805111887

  地址:东台市  邮编:224200

  盐城市鹏飞建筑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4年3月10日

  南京越东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号:320107000083842)股东会于2014年3月7日决议解散公司,并于同日成立了公司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人:邱莉娟  联系电话:18951085766

  苏州正福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于2014年3月5日决定解散公司,并已成立公司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人:姚雁平  联系电话:18013701214

  地址:吴江区同里镇新填街138-56号1层  邮编:215232

  苏州正福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4年3月10日

  常州天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于2014年2月20日一致同意解散本公司,并即日成立公司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人:苗海荣  联系电话:13584507437

  地址:常州市钟楼区勤业新村34幢乙单元102室

  常州天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4年3月11日

  海门市捷强贸易有限公司股东于2014年3月11日决定解散公司,并于同日成立了公司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人:王晓萍  联系电话:18006281608

  地址:海门镇瑞江路259号  邮编:226100

  海门市捷强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4年3月11日

  苏州市恒峰净化制品有限公司股东(会)于2014年2月14日决定解散该公司,并于同日成立了公司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人:金文良  联系电话:13915564851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临湖东山大道庙桥角2号 

  邮编:215106

  苏州市恒峰净化制品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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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南京市白下区中山南路230号安瑞大厦4楼4198室

  苏州市通和时装有限公司股东(会)于2014年3月7日决定解散该公司,并于同日成立了公司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人:江慧敏  联系电话:13901593157

  地址:苏州市郭巷镇九盛港路西村路35号  邮编:215000

  苏州市通和时装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4年3月7日

  苏州湘利精密弹簧有限公司股东(会)于2014年3月10日决定解散公司,并于同日成立了公司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人:董狄  联系电话:13951128122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9号1幢1805室  邮编:215000

  苏州湘利精密弹簧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4年3月10日

  苏州嘉显服饰有限公司股东(会)于2014年3月10日决定解散公司,并于同日成立了公司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人:董狄  联系电话:13951128122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9号1幢1805室  邮编:215000

  苏州嘉显服饰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4年3月10日

  苏州鸿缘金伴针纺有限公司股东(会)于2014年3月11日决定解散公司,并于同日成立了公司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人:陈爱群  联系电话:13004500468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狮山路75号峰江大厦1816室

  邮编:215000

  苏州鸿缘金伴针纺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4年3月11日

  苏州智天轩贸易有限公司股东(会)于2014年3月10日决定解散公司,并于同日成立了公司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人:徐丽丽  联系电话:18962173342

  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星湖街328号  邮编:215000

  苏州智天轩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4年3月10日

  苏州鑫企安软件有限公司股东(会)于2014年3月10日决定解散公司,并于同日成立了公司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人:戴莉莉  联系电话:18915585835

  地址:苏州市养育巷415号  邮编:215000

  苏州鑫企安软件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4年3月11日

  

刊登报纸各类广告登报、人才招聘、招商、旅游、美食、汽车、房产、建材、装饰、教育、培训、租赁、供求、遗失、声明、法院、减资、清算、注销、债权、合并、转让等各类广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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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

  董翠娥、郭金光:泗洪县人民法院受理乔国侠诉你们及张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王晓江、周素平:泗洪县人民法院受理姚绍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陈海:泗洪县人民法院受理许尔霜诉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4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郭勇:泗洪县人民法院受理王前法诉你装饰装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4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宋仁远:泗洪县人民法院受理许广华、蒋钢、蒋仁达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洪民初字第19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许猛:泗洪县人民法院受理陈羿臻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周建军、张祥连:泗洪县人民法院受理成学锋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颜素云:泗洪县人民法院受理颜亚、王毅、付金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三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4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张国成、张国玉:泗洪县人民法院受理秦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4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张丽丽:泗洪县人民法院受理陶茂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洪民初字第2039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徐新伟、李利敏、周献玲、石广范、王红:泗洪县人民法院受理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答辩期满后第2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二审判庭开发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李仁、朱勤:泗洪县人民法院受理马凌云诉你们与江苏省驾驭车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答辩期满后第2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二审判庭开发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薛永辉、王婷、王思颖、路广源、朱建祥:泗洪县人民法院受理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答辩期满后第2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二审判庭开发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刘伟、许红、赵威、宋玉琼:泗洪县人民法院受理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答辩期满后第2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二审判庭开发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陆艳、陆启军:泗洪县人民法院受理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答辩期满后第2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二审判庭开发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朱俊谋、谢佳伶、赵龙、刘庆义、张坦:泗洪县人民法院受理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答辩期满后第2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二审判庭开发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朱黎、王军、王道胜、李德朗:泗洪县人民法院受理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答辩期满后第2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二审判庭开发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曹付军、彭立华、曹付云、吴彩梅、袁胜、王克建:泗洪县人民法院受理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瑶沟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曹付云、吴彩梅、曹付军、彭立华、王克建、袁胜:泗洪县人民法院受理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瑶沟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陈昌虎:泗洪县人民法院受理姚天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瑶沟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宋慧、祁丛丛、程泽田、张素梅、刘强、欧洁霞:泗洪县人民法院受理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4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瑶沟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袁胜、曹付云、吴彩梅、曹付军、彭立华、王克建:泗洪县人民法院受理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瑶沟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张仁良、许贤翠、张美田、张成铭:泗洪县人民法院受理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瑶沟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李静静:泗洪县人民法院受理王军建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洪瑶民初字第01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宋健:泗洪县人民法院受理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朱从江、刘闯、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洪瑶商初字第00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仁光:泗洪县人民法院受理王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洪瑶民初字第05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强:泗洪县人民法院受理吴彩云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瑶沟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吴侠:泗洪县人民法院受理胡根祥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瑶沟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杨海军:泗洪县人民法院受理杨美恩诉你子女抚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瑶沟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于梦:泗洪县人民法院受理陶亚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瑶沟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张芳:泗洪县人民法院受理向儒辉、向儒干、向素侠、向侠诉你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瑶沟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王玉梅、王康、王志:泗洪县人民法院受理房翠云、刘健、刘晓芳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2014年6月11日上午8时4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界集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许昌永、陈翠红:泗洪县人民法院受理许尔兵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2014年5月26日下午2时10分在本院金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李广东: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张士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张元玲、薛平: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徐宏山: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宿城商初字第09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寿荣:仪征市人民法院受理韦建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马春玲:仪征市人民法院受理李孝楼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人员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陈集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蒋伟、徐杏娣:仪征市人民法院受理南京艾丝碧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3)仪新民初字第03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胡德保:金湖县人民法院受理房斌、柏玉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龚俊峰:金湖县人民法院受理高德纯诉你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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