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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领“销许”先收“诚意金” “艾菲国际”再曝违规售房
  • 作者:佚名 2014/8/28 6:16:36 来源:扬子晚报 【字号: 】 查看

    为促进销售,不少开发商动起了“歪脑筋”。扬子晚报8月25日A36版报道浦口高新区的艾菲国际违反政策规定,开发商以低首付揽客之后,该楼盘又再度遭遇购房者集体投诉,称其打着“电商”的名义,在没领销许的情况下就向买房人收取所谓的诚意金,违规售房。

    扬子晚报记者 宋南飞

    售房:开发商打着“电商”幌子收诚意金

    近日,市民罗先生向本报“96096”新闻热线投诉,称艾菲国际的8号楼明明还没领到销售许可证,开发商就忽悠购房者先交万元诚意金。“房子还不能卖就开始收钱,这种行为不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吗?”罗先生担心,万一出现变故,开发商的违规操作会不会让购房者的这笔钱打水漂?

    为此,记者近日以购房者的身份来到艾菲国际售楼处,罗先生所说的8号楼位于小区二期的东南角,26层高、两梯四户,面积76、115㎡。据现场售楼员表示,这栋楼目前正在蓄客,开盘时间与具体价格都未定,但目前有购房优惠。“开发商和两家房产网站合作推出了电商活动,购房者可以在现场选择其中的一家网站,现在交1万元的诚意金可享受总房款减2万的优惠。”售楼员强调,这个优惠在开盘当日选好房才能享受到,但这钱要现在就交。

    为何开发商不直接收钱,而让不相干的网站来收?面对记者的质疑,售楼员也是“实话实说”:“因为8号楼还没领到预售许可证,按住建部的规定是不能以任何名义收购房者的诚意金,所以只能与房产网站合作,让第三方来收钱,以‘绕开’禁令。”记者在售楼大厅看到该活动的海报,“1万享2万优惠”的活动从6月15日开始,至今已持续两个多月。

    打着“电商”的旗号就真的能绕主管部门的“禁令”?在没有领取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发商引入的第三方就能收取购房者的诚意金?对此,浦口区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市场科的相关人员表示,住建部明文规定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方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现在虽然是网站在收钱,但也是开发商与其合作,从中获利,这一行为打的是政策擦边球,但依然是违规的。”

    风险:收钱容易退钱难  购房者权益易受损

    近年开发商与网站合作进行售房的方式越来越盛行,一般的做法是开发商只要拿出一定的购房折扣给网站,网站利用自己渠道对楼盘进行宣传,购房者则要向网站交纳一定的诚意金来换取开发商的折扣。这样的方式乍一看似乎三方都获利。但事实上,随之而来的却是接二连三的矛盾纠纷。早前广东曾有一位购房者通过电商买房,因贷款利息上浮打算退掉购房优惠诚意金时,却遭遇开发商和电商网站互相推诿扯皮,不愿退还,导致购房者利益受损。

    记者从艾菲国际驻场的一家网站处看到一份“诚意金”协议,内容明确购房者交1万元诚意金为“会员服务”费用,由电商网站收取,只有收据没有发票。售楼人员一再强调,提供电商服务的都是知名房产网站,信誉有保证,但有资深人士提醒,不少网站都是单独注册公司来处理电商业务,这样购房者所交钱款的安全性就打了折扣。“而且现在房产网站太多,资质和实力参差不齐,不排除有小公司‘浑水摸鱼’,存在收了钱就跑路的风险。”此外,律师指出,购房者与网站签订的协议存在强制性内容,比如“不走电商渠道就没有选房资格和优惠”,退款流程也对购房者不利,虽然协议中规定“如果开盘当天购房者没买到房子,诚意金最迟将在1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如果8号楼迟迟不开盘,则意味着这笔钱将会一直滞留在网站账户上,对购房者也是不小的经济损失。“所谓的电商活动,最大的受益者还是开发商,不但省下了宣传费,还逃避了提前收取诚意金的责任,而所谓的购房折扣还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业内人士的分析一针见血。

    监管:一经查实责令开发商整改并撤销广告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这一楼盘的开发商为南京建投置业有限公司,其背后的东家为扬州的一家民营企业——江苏华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此前一直在扬州、泰州等地开发商品房项目。2013年2月,该公司拍下艾菲国际所在的地块,楼面价3249元/㎡,艾菲国际是其在南京开发的第一个楼盘。艾菲国际的这种通过电商网站收取“诚意金”的行为已经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7月30日,江苏省工商局举行工商系统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新闻发布会,公布了13起房地产违法的典型案例。其中工商部门负责人就强调,除了传统房地产广告外,类似电商活动等新型业务也在监管范围之内。开展类似业务绝不能违反房管局、规划局等部门制定的相应规定。据悉,目前我省已经设立了相应网监系统,“对于开发商的违规销售行为,购房者可以向房管部门举报,一经查实,一定会责令开发商进行整改,并撤销相关广告。”浦口区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市场科的相关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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