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杨榕 宋玉波 记者 贾晓宁)刘女士和王女士今年都40多岁,刘女士比王女士年长几岁。两人都是家庭主妇,同住一个小区,闲来无事经常互相串门,关系好得不得了。但是最近这对闺密反目成仇,而起因是王女士卖给刘女士的保健品。 刘女士家家境富裕,尤其注重养生,买保健品调理身心的事,从来是不在乎花多少钱。王女士经常趁着到刘女士家串门的机会,介绍一些保健品给刘女士。刘女士觉得是闺密推荐的,也不会有啥问题,也不好谈价钱就买了。保健品嘛,效果说不上好坏,刘女士也没有怀疑过王女士。其实,王女士给刘女士介绍保健品,是帮人代卖,拿了提成的,当然这个事她没让刘女士知道。但是,王女士卖给刘女士的东西可不便宜,结果到了过年的时候出事了。 过年的时候,刘女士家的亲戚到刘女士家来拜年,看到刘女士家桌子上摆的高档保健品,就无意中问了一下价格。刘女士告诉亲戚,这些保健品价格不菲,亲戚有点吃惊。结果亲戚告诉刘女士,这些保健品在网上专卖店比刘女士购买的价格低30%。刘女士多方核实后果然如此。这下刘女士越想越气,就抱着没吃完的保健品找到王女士家,要求退货。王女士也是帮人推销拿提成,怎么可能让刘女士退货。于是两人发生争执,后大打出手,刘女士虽然年纪大但是身体好,王女士不是对手,被推倒在地摔伤胳膊,脸也被刘女士抓破了,最后闹得只能报警解决。 此案交由建邺区司法局所属的调解室调解,调解员分析了双方存在的问题,王女士推销东西,至少应该明码实价童叟无欺,刘女士要退货可以,但是打人就不对了。最终在调解员的努力下,刘女士赔偿王女士3000元医药费,王女士给她全部办了退货。(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