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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85后的刘小姐向扬子晚报新闻热线96096投诉称,去年12月,她和爱人一起布置婚房,到金盛国际家居中央门卖场买床,恰遇“斯帝罗兰”专营店有优惠,便选中了标价4980元的床具,可让她没想到的是,“斯帝罗兰”专营店在送货时竟提出更换品牌,让她觉得上当受骗了。 刘小姐称,到了送货日期,商家打来电话,表示年底货源紧张,刘女士预订的床没货,推荐刘小姐换一张同等价值的床,并给刘小姐发了新货的照片。刘小姐没看到实物,无法确定新床质量,就把两张床的照片发给“斯帝罗兰”厂家,请厂家介绍性价比。可厂家看过照片后,明确表态两张床都不是“斯帝罗兰”的产品。这时,刘小姐急忙找商家问个究竟。销售员见刘小姐找过厂家鉴定过了,忙说卖的床是他们店代售产品,是“欧迪佳”的产品。这下,刘小姐认为买到冒牌货,要求商家给个说法。后双方在“冒牌货”这个说法上产生了分歧,拖了一个月都未能解决,刘小姐也因此耽搁了买床,婚房到现在也没布置上新床,结婚到现在都睡着沙发。刘小姐为了证明自己所说属实,提供了订货合同和通话录音。 商家:销售员隐瞒产品名称误导消费被开除 随后,记者就此事找到了“斯帝罗兰”专营店,该店店长表示“斯帝罗兰”专营店在金盛国际家居中央门卖场是新开的店,因为该产品价格高,担心做不出业绩,无法吸引人气,老板就把代理的其它低价品牌也拉到这家店做促销。 但是老板明确要求产品都要明确标明品牌再销售,好让顾客明明白白消费。可没想到的是,销售员却把所有床具都标示成“斯帝罗兰”品牌,误导了消费者。刘小姐提出投诉后,专营店老板也很气愤,把销售员开除了。后商家愿意退还1000元订金,并补偿刘小姐1000元,但刘小姐结婚受影响未同意,双方只好请工商部门介入。 之后,记者也联系了“斯帝罗兰”的生产厂家,厂家明确表示他们没有“欧迪佳”品牌的床具,“欧迪佳”跟他们厂家也没有任何关联,专营店代销其它产品可能是代理商自己的行为,由代理商自行处理。 工商:合同载明品牌型号有利消费者维权 昨天下午,记者就“斯帝罗兰”专营店卖“欧迪佳”品牌产品是否存在违规,采访了白云亭工商所。该工商所驻卖场的执法人员盛先生表示,由于刘小姐买的床具还没有送货上门,交易没完成,假货一说确难界定。但是商家和刘小姐签署的订货合同确实有些模糊不清,上面只写了销售商是“斯帝罗兰”专营店,可在产品目录里只写着产品型号,却没有载明是不是“斯帝罗兰”品牌,确实容易造成纠纷。 现在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专营店只准卖某个品牌的东西,所以专营店代销其它品牌产品的现象比比皆是。所以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一定要问清楚产品名称和型号再订货。订货签署合同时,消费者可要求商家在合同上写明品牌和型号,这样收货发现品牌型号和实际货物不对应的话,有利于自己维权。一旦商家卖出假货、冒牌货,工商也可因此对商家处以一到三倍的罚款,事后再补偿给消费者。 目前,刘小姐所诉一事白云亭工商所已协调处理,商家答应给刘小姐补偿3000元,补偿款将由刘小姐的爱人签字领取。 扬子晚报记者 曹卢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