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服务热线:400-661-9909
您的位置:首页 > 数 字 报 > 数字报 > 小区物业拒绝公示账目 业委会两次告上法庭
在线登报
小区物业拒绝公示账目 业委会两次告上法庭
  • 作者:佚名 2014/2/20 9:03:14 来源:扬子晚报 【字号: 】 查看

    扬子晚报讯(记者 邢媛媛)不满物业公司不公开公摊水电费账目、不返还小区公共收益的做法,南京秦淮区香格里拉小区业主委员会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其公开账目,将经营收入归还业主。物业公司声称账目公开会侵犯公司自主经营权,也不承认“私吞”经营收入。经两级法院审理,业委会的诉请都得到法院支持。

    业委会两次状告物业

    香格里拉小区业委会成立后,于2009年9月28日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合同期两年。期间,业委会认为物业公司管理服务质量明显下降,辜负了业主的期待。据业委会的说法,物业公司不公示相关收费真实凭证与数据,业委会发函要求整改,物业公司要么不理,要么拖延,要么拿虚假资料敷衍了事。不仅如此,业委会还认为物业有将小区公共经营收入“纳入私囊”的行为。

    私下交涉多次无果,业委会将物业公司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物业公司公示物业费收支明细,并将经营性收入归还给业主。这起案件前年在法院以判决结案,物业不服上诉,南京中院后来以调解结案。

    但是,事后物业并未履行调解协议,业委会的愿望落空。去年3月,业委会将原有诉请进行补充,再次将物业告上法院,提出了多个诉求。其中主要包括:提供2011年的物业费收支明细,并由业委会核查全部原始凭证;公示2011和2012年的经营收入,并将70%打入业委会维修基金账户;公示2011年第四季度到2012年第一季度的公摊水电费账目,并将多收的部分归还业主。

    物业称公布账目于法无据

    第二次对簿公堂,物业给出的答辩意见是,业委会要求他们公布明细账目于法无据,而且可能侵犯公司的经营自主权。而有关公示部分账目的问题,在此前的诉讼中已进行审理,如今旧事再提,违背了一事不再理的原则。此外,他们声称,2011年的经营收入扣除相关经营成本后,剩余的70%已经给了业委会。

    法院判决支持业委会诉请

    此案最终以判决结案,业委会的诉请基本得到了支持:物业提供物业费收支明细,并可供业委会核查;物业公布经营性收入明细,并将70%打入业委会维修基金账户;公布公摊水电费的原始收支凭证和账目。

    物业不服,再次提起上诉。不过,南京中院认为,此前双方在物业服务协议已约定物业公司有公示账目的义务,如果物业不允许业委会核查物业费凭证,那此前协议中的约定将形同虚设,物业的行为也属违约。南京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几经周折,业委会终于胜诉,记者从业委会陈姓负责人处了解到,目前小区已开过业主大会,并决定将这家物业公司“赶出去”。可对此,物业并不认同。据物业公司有关人士表示,业委会或许不能代表所有业主的想法,“还有业主想和业委会打官司呢。”

【免责声明:本站所发表的文章,大部分来源于各相关媒体或者网络,内容仅供参阅,与本站立场无关。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影响到您利益的文章,请及时告知,本站立即删除。谢谢监督。】
发表评论
* 评论内容:
* 用户名:匿名发表 *不选请在前面输入您的大名
*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请输入4位数的验证码
 
发表评论须知:
一、所发文章必须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二、严禁发布供求代理信息、公司介绍、产品信息等广告宣传信息;
三、严禁恶意重复发帖;
四、严禁对个人、实体、民族、国家等进行漫骂、污蔑、诽谤。
广告联系电话
免费服务热线:400-661-9909

广告服务传真:025-84460253
业务一部:13809039462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业务二部:13913827499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业务三部:13851727332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业务四部:15905145739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法律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会员协议

版权所有 南京海盟广告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9-2017 扬子晚报广告部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400-661-9909 传真:025-84460253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南路230号安瑞大厦4楼 QQ热线:494305431

苏ICP备11044080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