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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护工偷拿病人钱财 被抓后狡辩是捡不是偷
  • 作者:佚名 2014/2/19 8:53:42 来源:扬子晚报 【字号: 】 查看

    前两天,南京止马营派出所接到市民报警称,自己在汉中路上一家医院看病,在病房的检查室里检查完身体之后,医生就让她去另外一个地方进行下一项检查,她的包就放在了检查室里。几分钟后当她返回刚才那个检查室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包被别人动过了,钱包里面的现金和各种不记名的卡不见了,总共价值数千元。通讯员 秦公轩

    扬子晚报记者 裴睿

    接警后,止马营派出所民警调取了案发当天病房里的监控视频,录像资料显示,女病人离开检查室之后,医生也跟着一起出去了一下,然后,一名女子就从检查室对面的病房出来,进入了门没有锁的检查室,很快这名女子也出来了,返回了对面的病房。没过多久,医生和丢东西的女病人也返回了检查室,女病人发现东西丢了,这才报警。

    警方将对面病房这名涉嫌盗窃的女子带回了派出所调查。这名女子竟然承认了东西的确是自己拿的,但是她却向民警表示,她进检查室也是拿自己之前遗忘的东西,女病人是自己把包遗忘在了检查室里,她并没有偷,顶多算是侵占。民警了解到,这名女子是住院的一名病人聘请的护工。民警针对女子的行为到底是盗窃还是侵占,也进行了一番讨论。从法律上解释,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其中,拒不交还是重要的构成要件。而盗窃罪则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其中,盗窃必须有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秘密窃取的过程。

    因此,警方认为,根据刑法分则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推知,病人遗忘在检查室中的物品,相应的对财物控制支配力已经转移到了院方。因此从客观层面就不符合了侵占罪的相关构成要件标准,因此,警方认定女子的行为属于盗窃。

    目前,这名女护工已经被检方以盗窃罪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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