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27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两个决定,分别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12月13日确定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的决定指出,为了牢记历史,铭记中国人民反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艰苦卓绝的斗争,缅怀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中英勇献身的英烈和所有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作出贡献的人们,彰显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的重要地位,决定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每年9月3日国家举行纪念活动。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指出,为了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者,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战争罪行,牢记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决定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每年12月13日国家举行公祭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