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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将车违章停靠在机动车道,小伙韩某(化名)下了车很自然地步行跨越低矮的绿化隔离带,进入慢车道。这一系列动作在很多人眼中,已经习以为常,但就是这一“交通陋习”,这次在韩某身上却演变成了一场灾难,他与慢车道上一名骑电动车的驾驶人相撞,并导致其死亡。事发后,韩某逃逸。经交警事故认定:韩某应负事故主要责任。因涉嫌交通肇事罪,昨天韩某站到了无锡滨湖法院庭审的被告席上。 扬子晚报记者 刘梦雪 事故回放 下车后在慢车道撞上电动车 他惊慌逃逸,骑车人重伤不治 昨天,韩某面对记者,回忆起2013年2月22日当天晚上的事故,还是一脸的悔恨。他回忆,当天他坐着朋友李某开的小轿车从无锡市南长区五星家园返回滨湖区。在梁清路由东往西行驶至浦发银行前的路段时,李某将车停靠最北侧机动车道内,停靠点就紧靠着绿化带。韩某开了车门后,就跨过绿化隔离带。 “下车后,我走进绿化带,当时低着头在拿手机准备打电话,一只脚刚跨进自行车道,就被一辆电动车给撞了。”韩某回忆,从绿化带穿马路时,一辆电动车从非机动车道开过来,以较快的速度撞到了他的腿,电动车连人带车摔倒在地,当时看见那个人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后脑那里流了一摊血。 韩某在交巡警做的笔录上也陈述,虽然现场也有路人提醒他“报警”,可他还是很快逃离了现场,“看见开电动车的人伤得不轻,我自己倒没有什么伤,而且当时我走的路线不对,肯定是我不好,我怕要追究我的责任,要我赔钱。”韩某陈述中说。 受伤倒地的电动车驾驶员黄某50多岁,后送医院抢救。后来黄某家属要求自动出院。之后,黄某死于家中。经法医鉴定,黄某为颅脑损伤死亡。 交警定责 行人跨越隔离带负主要责任 违停司机负次责, 死者无责 事故发生几天后,韩某被抓获。 据介绍,事故现场位于无锡市滨湖区梁清路浦发银行前的路段,双向六车道,右侧设有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间设有绿化隔离带。交巡警的事故认定书上写明:事故路面为沥青路面,路面完好,路表干燥,视线也良好。 事发路段设有禁止车辆停车交通标志,夜间有路灯照明。韩某昨天在庭上陈述,机动车是由李某驾驶,他和李某在停靠机动车时,都没有注意到“禁止停车”的标识。 交警队最终认定事故原因:行人韩某跨越道路隔离设施,进入非机动车道,发生交通事故,其违法行为是造成该事故的直接原因;李某驾驶机动车在设有禁停标志的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临时停车,其违法行为是造成该事故的一定原因;黄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正常行驶,无过错行为。 交巡警认定:韩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李某负事故次要责任,黄某不负事故责任。 罪责难逃 赔了19万 还要承担刑责 韩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于去年12月2日被滨湖区人民检察院审查。“事故发生后,我一直提心吊胆地活着。直到自己被抓了,都供述了,才觉得踏实了许多。”昨天韩某如释重负地对记者说。 案件昨天在滨湖法院开庭审理。滨湖法院刑庭法官当庭给韩某以忠告:“发生了事故,应该第一时间报警,自首对下面的责任认定都会有利,一走了之对自己良心上也会有煎熬。”而韩某在庭上表态: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 据了解,案发后被告人韩某和李某赔偿被害人黄某的家属人民币501000元(其中韩某自掏19万余元,其他为李某车险承担),并取得了被害方谅解。 案件警示 别让交通小陋习酿成大遗憾 “主要责任还是逃逸的问题,以及没有及时给予伤者救助。”江苏法舟律师事务所某律师表示,如果当时报警,并且采取有效救助,根据情节,韩某还不至于构成现在的局面,顶多是民事赔偿。 滨湖法院刑庭法官表示,以往人们印象中,只有超速、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才会造成重大事故,带来伤亡。但现在韩某的例子,也警示我们,平时生活中很常见的跨越绿化隔离带等人们可能觉得习以为常的交通陋习也可能造成危及生命的严重后果。这个沉重的案例告诫行人:摒弃交通违章“小陋习”,不要因为侥幸而让小陋习有机会制造难以弥补的大损失、大遗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