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七次会议25日审议了关于确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的决定草案和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草案。分析人士表示,以立法形式作出两个决定,是将民众的愿望转变为国家意志的一次重要行动,有着深厚的历史基础和紧迫的现实需要,同时也向国际社会传递了中国人民爱好和平、捍卫和平的信心与决心,有助于激发爱国主义热情,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努力。 南京大屠杀是中华民族的灾难 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在中国南京开始对我同胞实施长达四十多天惨绝人寰的大屠杀,三十多万人惨遭杀戮,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惨案。全国人大代表、南京艺术学院院长邹建平在2012年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专门提出建议,指出南京大屠杀是中华民族的灾难,应该通过国家公祭的形式悼念死难的同胞,振奋民族精神和爱国意识。而之前,相关的悼念仪式仅仅是由江苏省或南京市组织的,“规格、规模和影响有限。”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长朱成山说,南京大屠杀这段悲惨的历史不仅仅属于南京、属于中国,而且属于整个世界,是人类的浩劫和文明之殇,“对南京大屠杀死难者进行国家公祭,可以体现出中华民族对于人权的思考和对生命的尊重。” 凝聚爱国主义热情为民族振兴贡献力量 “纪念战争是为了远离战争,追忆灾难是为了远离灾难。”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所长王建朗说,确定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和设立国家公祭日的举动表明中国人民是爱好和平、不轻言战争的,更多的是要教育国民,特别是年轻一代牢记战争的灾难,让战争不再重演。 邹建平表示,举行国家公祭不是为了挑起仇恨,而是更好地警示和教育国人,并借此向世界表明我们牢记历史悲剧、反对战争、捍卫和平的决心。 “对于一个公民来说,爱国是一个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在和平时期,我们爱国就是要表达对抗战先烈的缅怀,对侵华日军屠杀的无辜同胞的哀悼。”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副馆长李宗远说。 同样在全国人代会上提出相关建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安进说,长期以来,抗战胜利纪念日这样一个重要的日子不但没能像传统节日一样得到重视和纪念,而且有被一些国人特别是年轻一代逐渐淡忘的趋势,这是促使他提出建议的直接原因。 安进说,在全国范围内定期纪念抗战胜利这样重大的历史事件,有助于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振奋民族精神。 据新华社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