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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鬼秤”宰客最高将罚款3万
  • 作者:佚名 2014/2/27 6:21:23 来源:扬子晚报 【字号: 】 查看

    集贸市场经营者应统一配置经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并无偿提供给场内经营者使用……南京市政府法制办和市质监局昨天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扬子晚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新修订的《南京市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正式施行。                通讯员 张艳 扬子晚报记者 薛玲

    问题>>>

    12365计量投诉排第三

    买菜、买水果时的称重,水电气表的计量……计量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与此同时,计量不准确带来的投诉纠纷也时有发生。来自南京市质监局12365举报投诉中心的统计显示,仅去年举报投诉的案件中,涉及计量的就占到了20%,计量投诉排在了食品安全、特种设备投诉之后,位列举报投诉的前三位。

    对策>>>

    一、扩大监管范围

    新《办法》中,把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但又未列入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目录范围的计量器具,列为重点监管计量器具。具体包括:用于资源管理、司法鉴定、行政执法、食品安全方面需要加强管理的;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需要加强管理但未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实行重点监管的计量器具目录,将由市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

    二、集贸市场将统一配秤

    以往在农贸市场经常发生的“鬼秤”纠纷,今后将有望“根除”。新《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集贸市场经营者应当统一配置经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无偿提供场内经营者并督促其使用;负责计量器具管理、检定、修理和更换,保证计量器具合格准确以及检定标识、封缄和市场管理标识清晰完好;在市场明显位置设置合格计量器具,无偿提供公众复核计量数据。

    三、水电气表按周期强检

    水电气表计量是否准确,也与普通消费者的利益息息相关。《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于贸易结算的水表、电能表、燃气表、热(冷)量表等计量器具,应当由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冷)等经营者申请首次和周期强制检定。使用期限届满或者损坏的,由经营者负责更换,并按照规定送检。计量器具按批检定的,每批平均示值误差应当小于或者等于零;平均误差大于零的,该批计量器具为不合格。

    日常生活中,也有消费者觉得自家的水表或电表等转得特别快。市质监局计量处处长方放表示,如果消费者有疑问,可首先与对应的公司取得联系,如果对公司的检定结果不满意,可拨打市质监局举报投诉电话12365进行反映。

    四、流量计量装置要定期检定

    “这个月我都没怎么上网,怎么流量就没了?”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网络流量计量是否准确也越发受到关注。新《办法》中第二十四条规定,计时收费停车场经营者、电信运营商配备和使用的停车、电话计时计费装置,应当经强制检定合格。测量网络流量、网速、带宽等计量装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检定或者校准,保证计费准确。

    处罚>>>

    处罚额度大幅提高

    在日常消费中,过度包装令不少消费者很尴尬也很反感。在此次新修订的《办法》中,对过度包装也有了明确的处罚规定。《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生产、分装、销售定量包装商品时违法过度包装商品的,由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此外,新修订的《办法》进一步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最高处罚额度由以往的1000元提高到了3万元,以提高计量舞弊者的违法成本。

    ■链接

    农贸市场青奥前完成“换秤”

    市质监局计量处处长方放介绍说,南京市质监部门去年已在85家农贸市场实行统一配置计量器具,统一检定等“五统一”试点。青奥前,计划所有农贸市场都将实行统一配置经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等规定,以防范“鬼秤”作弊。今后对集贸市场计量器具的管理,将由原来以管理“摊主”为主转变为以管理市场经营为主,以保障百姓的菜篮子秤准量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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