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听时间: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 在线律师:高敬杰(江苏宁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女士:我与老公在2005年结婚,育有儿子,今年6岁了,2011年时,他开车外出时,出了车祸,后经抢救,虽保住了命,但头部受到撞击,大脑受损,连儿子都不认识了;我们现在居住的房子,是老公婚前买的别墅,在他个人名下;我们现在经济紧张,我想卖掉此房,换一套学区房,剩下钱给他疗伤,可是我老公的姐姐不同意,称没权卖她弟弟的婚前财产,我公公婆婆已去世了,我想问一下,我有权处理此房产吗? 高律师:从你所说情况分析,你老公已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了,你是他的法定监护人,在不损害你老公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你有权处理此房产,但需要履行一些法律手续;依民法通则规定,你应先向你们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你老公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而后你做为他的法定监护人可以代理他的民事行为,为了你们小孩上学及他治病的需要,可以卖掉此套别墅,换套面积小一点的学区房,且也有钱给他继续疗伤,这样你老公的姐姐也就没有权力干涉你合理处置你老公的婚前合法财产了;当然如她发现你有严重损害你老公合法权益的行为时,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你的监护人资格,并追究你的责任。 2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接听《律师在你身边》热线(025)96096-1-1的是江苏润商律师事务所的崔武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