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福祸无门,唯人所召;人不衅焉,妖不妄作。”这是原南京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指挥部财务处副处长兼审计办主任的陈某某,因受贿被抓之后,自己在《悔过书》里写下的。但是,在没被抓之前,陈某某总是心存侥幸,觉得敢给自己送钱的人,都是自己的朋友,“朋友”不会出卖自己。 通讯员 肖水金 盛蕾 扬子晚报记者 贾晓宁 A 官越大胆越大 从一次收5000到一次收50万 1999年,陈某某从部队转业后,进入南京市审计局工作。2002年7月起,他调入河西指挥部担任审计工作。当时的河西正处于城市建设的高峰时期,陈某某负责审计工作后,他发现在那些参与河西建设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工程建设方负责人眼里,自己俨然是他们巴结的对象。 2004年,陈某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南京某会计师事务所孙某,从此跟孙某打上了交道。两人熟悉了之后,孙某向陈某某承诺,只要他将工程建设审计项目给他,他会返还15%的审计费给陈某某。2005年,陈某某利用自己有选聘审计单位的职务便利,将河西指挥部开发建设的某大厦一期工程的审计项目交给了孙某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同年7月,该项目审计结束,河西指挥部将审计费35679元打到事务所的账上。之后一周以内,孙某将“返点”的15%共计现金5300元安排该会计事务所一项目经理王某给了陈某某。这5300元,也是陈某某第一次大额受贿。此后数年间,2005年7月到2012年8月的7年时间里,陈某某和孙某、王某的交易达到19次之多,金额达到了近170万。但是每次数额不大,最多一次为6万元。 2009年1月,陈某某晋升为河西指挥部财务收费处副处长。官变大了,陈某某的受贿金额有了一个明显的跃升,2009年以后,多次达到了十多万,最高的受贿金额是一个月内两次收受了各50万元。到事发前,陈某某通过协调出具审计报告,少核减工程造价等,2年多共获利200多万,比之前7年贪污的还要多。8年多来,他总共收审计费“回扣”416万。 B 每听到警笛都会发抖 三无原则收钱难阻“东窗事发” 陈某某知道自己的贪污行为是违法的,钱收的越多,他的心就越虚。在《悔过书》里他交代,每次听到警笛的声音感到恐惧。为了自保,在收钱之初,他就想好了应对侦查的“三无”原则。“无转账交易”即现金交易,这样即使日后办案机关查账,也无法查出现金流向;“无第三人在场”,即“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越少人知道当然越好”;“无语言交流”,即为了防止行贿人录音,每次受贿现场,不管是办公室、车上还是酒店房间内,当行贿人拿出现金时,陈某某从不说话不回应,甚至不做任何表示,只用手势或眼神让行贿人离开。 就算这样小心,也逃不脱被绳之以法的命运。接到群众的举报,陈某某东窗事发,而就在出事前,他天真地相信行贿人都是自己的朋友,应该不会出卖自己的,以至于越收越多,滑向了罪恶的深渊。 2013年8月14日,被告人陈某某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没收财产人民币150万元。据办理此案的检察官介绍,陈某某案系河西指挥部成立以来的第一大要案,办理该案同时,南京市检察院办案人员注重收集跟该案有关的犯罪线索,并充分挖掘每个线索价值,扩大战果,最终顺藤摸瓜挖出包括南京市审计局直属二局局长梅某某在内的12起行贿、受贿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