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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听时间: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 在线律师:梁会萍(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女士:春节期间,由于我们单位的特殊性质,需要春节加班,听说春节加班工资很高,是平时工资的三倍,我们单位分管劳资的法务告诉我们不含奖金、福利,只按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这几项计算标准发放加班工资。请问律师这个平时工资的基数包括不包括奖金、福利之类的工资呢? 梁律师:应当包括,你们单位的计算标准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该规定明确奖金、津贴等属于工资范畴之列,况且,你向国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也是依据你工资表中所领取的所有收入工资为依据计算出来的,因此,你单位发放加班工资的算法,明显属于克扣工资的行为,你们可以与单位进一步沟通交涉,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解决。 2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接听《律师在你身边》热线(025)96096-1-1的是江苏宁联律师事务所的董云春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