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南京市民曹先生在中介陪同下去看房,正值夜晚,房间里没安灯,受中介优惠政策的刺激,曹先生当晚便签约“拿”下房。第二天早上,曹先生反悔,随即与中介解约,按约定曹先生此前缴纳的2万元定金被没收,此外他还需再付2万元违约金。曹先生不愿交,中介告上法院追讨。法院综合案件情况,将违约金下调至3000元。房子没买成,两万多打了水漂,曹先生懊恼不已。 看房时仅凭“一面之词”当场签约买房 去年,南京市民曹先生打算购置一处房产。一天,一家中介向他推荐了一处位于秦淮区的房源,曹先生听着还比较满意,答应下班后去看看。当天晚上,曹先生就在中介的陪同下,参观了房源。由于当时天色已晚,房间里黑灯瞎火的,视线很不好,中介打着电筒,带着曹先生在房间里到处看看,说是“参观”,其实曹先生更多的是听中介介绍,房型、学区、环境、配套设施、价格……中介一一做出介绍,看曹先生不住点头,中介看出他已心动,又不失时机地告诉曹先生,如果当场签约,就可享受立减万元的优惠政策。 曹先生听介绍时,就觉得房子性价比高,本打算将该处房源列入重点考虑之列,回去好好比较后决定。可一听这优惠力度,他又开始犹豫:一方面觉得当场签约未免草率,另一方面又觉得优惠难得,不忍放弃。最后,曹先生还是选择当场签订购房合同。据合同约定,曹先生作为买方需先支付2万元定金,如违约,还需支付违约金2万元。签完合同缴完定金,曹先生便回去了。 看清了要退房 2万定金没了 合同签是签了,回到家听妻子一嘀咕,曹先生觉得事情没办妥,房子长啥样自己还没看清呢,咋就买回来了?第二天早上,曹先生早早地来到“新房”里,把房子里里外外看个仔细,一遍还没看完,曹先生心里就泛起悔意,他觉得房子房型跟中介介绍的不一样,看哪哪不满意。可要反悔的话,这定金可没了,还要付巨额违约金,曹先生纠结了5天,觉得这事不能凑合,还是来到中介要求退房。 双方签了解除合同协议书,2万元定金被没收了,曹先生还当场付了1000元给卖方,出于对中介付出劳动的尊重,曹先生又给了2000元中介费。可这事还没完,曹先生毁约,按合同还需支付2万元违约金呢?对这项要求,曹先生直呼“伤不起”,不愿意“扩大损失”了。为此,中介将曹先生告上法院,要求如数支付违约金。 中介告他追讨2万违约金 法院酌情减少至3千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适当减少。根据双方约定,如曹先生违约需支付违约金2万元,买卖未能履行,确系曹先生违约所致,曹先生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曹先生提出约定违约金过高,要求酌情减少。综合考虑本案情况,违约金酌情认定为3000元为宜。 对这个判决结果,中介公司不服,上诉称正是由于曹先生的违约行为,导致中介公司无法获取相应的佣金, 3000元违约金不能弥补中介的损失。南京市中院考虑到曹先生的违约金情节及中介公司的损失数额的基础上,认为原审法院认定违约金为3000元,并无不当。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提醒 买二手房如何避免落入中介陷阱 二手房购入时我们需要注意些什么呢?记者就此咨询了江苏熙典律师事务所曹彧律师,他表示购买方主要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房龄,2、房屋结构状况,有无大修过,3、房屋装修情况,4、内部设施情况(包括电器、卫浴、厨具和电信接入状态),4、房屋有无共有人,5、房屋是否有抵押、冻结、查封,6、房屋内是否有无关人等户籍。对于上述方面,购买人都需一一核验,不能听信中介一面之词。 那如何和中介“斗智斗勇”呢?曹律师也给大伙传授了些经验:1、中介在介绍房源时,买方可以做书面笔记,对房型、朝向、面积、年限等细节一一写下来,然后请中介工作人员签字确认,这份笔记具有法律效力,如日后发生争议,买方可据此追究中介虚假陈述的责任。不做笔记,买方录个音也可,但技术要求较高;2、在没有全面掌握房屋情况之前,千万不要仅凭看房印象就急于签订购房合同;3、请专业房产专业律师介入。委托律师到房产部门调取房源档案,摸清房屋权属、建筑年代、白蚁等情况。 扬子晚报记者 邢媛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