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 (通讯员 张熠 记者 贾晓宁) 李先生在一家工厂工作8年了,当了个小班长,管着十几个工人。李先生平时为人忠厚,跟工人们关系很好,工人们都把他当做老大哥,有事都会跟他反映。去年年底,由于单位生产任务下降,单位没打招呼就将基层员工的各项补贴取消了。月底发工资时,每个工人包括李先生,收入都有所减少,最多的少了几百元。这让工人们无法接受,就直接找到李先生反映情况,李先生觉得也该帮工人们把这个事问清楚,结果给自己找了麻烦。 李先生找到老板说明工人们的情绪。老板开始就不太耐烦,表示生产任务下降,钱少也正常,李先生帮工人们据理力争。老板非常不满,当即发火。随后,李先生被单位辞退,理由是违犯公司规章制度,一分钱赔偿都没给。为了给工人们谋福利却被开除,李先生很不服气,找到栖霞法援中心,为自己讨个公道。 得知此案的始末之后,援助律师表示,如果单位违法开除劳动者,应支付赔偿金。这个案件中,李先生并没有违法公司规章制度,仅仅因为与公司大领导意见不合,就被开除,而且单位不给予任何补偿显然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援助律师为李先生收集证据材料,向栖霞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在两次开庭过程中,单位并没有拿出李先生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实际证据材料。援助律师以此为契机,尝试促成单位与劳动者调解,解决矛盾纠纷。在法援律师的努力下,最终双方达成调解一致,劳动者在调解协议签订后的第三天拿到了单位支付的四万多元赔偿款,李先生主动从单位离职。拿到钱后,李先生表示,虽然暂时没了工作,但对自己的行为并不后悔。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