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 (通讯员 孙建广 记者 魏晓昕 贾晓宁)2013年12月的一天晚上,家住栖霞区的王某在家门口发现一名男子正鬼鬼祟祟地偷拿自家挂在屋外的衣服。王某上前将男子擒获,发现男子怀里的内裤是自己老婆的。但王某当时没有报警,而是喊来了2位同事和表哥,自己惩罚偷内衣的男子。 4人经过盘问,得知偷内衣的男子为秦某。秦某承认自己有不良嗜好,跟4人道歉,但是4人对其拳打脚踢。这顿殴打,造成秦某两侧鼻骨远端线性骨折、右侧上颌骨额突骨折、筛骨垂直板骨折及枕骨骨折。当时,4人打完秦某,王某表示要把秦某送交派出所。这时,秦某痛哭流涕,央求4人不要将自己送到派出所:“我求你们别报警,我家里上有老下有小,不能让家里人知道,我可以赔偿一些损失。”看到秦某如此央求,4人遂以报警和告知家人相威胁向秦某索要赔偿款,秦某被迫同意并说自己的银行卡上有8000元后,四名犯罪嫌疑人自作聪明,要求秦某写下免责字条“今日盗窃内裤被抓,自愿赔偿8000元。”后四名犯罪嫌疑人将秦某带至附近银行,秦某通过ATM机取款人民币8000元交给犯罪嫌疑人后得以离开。 秦某挨了打回到家后,家人发现其鼻青脸肿,经家人再三逼问,秦某才无奈讲出了事情的经过,最终在家人的鼓励和陪同下,选择了报警。据秦某在派出所陈述,其患有恋物癖多年,一直在积极治疗。事发当日,从事发地点经过,看到挂在衣架上的女士内裤,一时没有控制住自己,才发生了偷拿内裤的行为。随后,警方让秦某对其伤势进行鉴定,并出警将王某等4人抓获。后秦某伤势鉴定为轻伤。虽然4人后来退还敲诈的8000元,并赔偿秦某医疗费8000元,秦某对4人也表示了谅解。但是,4人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最近王某等4人因涉嫌故意伤害与敲诈勒索,被栖霞检察院公诉。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